火塘边的古歌 舞台上的新声——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举办2026云南民歌展演暨第十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民间文艺奖(民间艺术表演奖)评奖活动

作者: 时间:2026-06-16 点击数:

2026年6月13日晚,由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联合承办的“2026云南民歌展演——第十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民间文艺奖(民间艺术表演奖)评奖”在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安康音乐厅圆满落幕。整场活动以文化展演、交流、学习、保护为首要目标,在此基础上推动教育传承,生动践行了“校园是文化传承主阵地”的理念。

校园搭台,多方支持,让民歌“活”起来

活动伊始,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陈劲松发表致辞。他指出,校园是文化传承的主阵地,但本次活动的核心在于为民间艺人提供展演、交流、学习的平台,让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真实的呈现和有效的保护。高校在其中扮演的是组织者、服务者和协同者的角色——把民间请进来,让师生看进去,最终让文化传下去。本次展演不仅是省级民间艺术表演奖的评选舞台,更是云南民歌“活态传承”的实践窗口,展现了传统民歌在当代生活中的持续生命力。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崔文在讲话中强调,云南民歌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情感记忆,是中华文化多样性的生动体现。本次活动既是一次高水平的艺术评奖,更是一场民歌传承与创新的集体对话。他勉励广大民间艺人和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乡土,在保护原生态韵味的同时勇于探索现代表达,让云南民歌在新时代绽放更加迷人的光彩。崔文副主席对承办单位的精心组织表示感谢,并预祝展演评奖取得圆满成功。

两位领导的讲话充分体现了省文联与云南艺术学院对本次活动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各方携手推动云南民族民间音乐保护传承的决心。

强强联合,成立“民族民间歌舞乐委员会”

随后举行了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民族民间歌舞乐委员会揭牌仪式。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挖掘、展示与推广云南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加强云南民族民间艺术研究,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决定成立民族民间歌舞乐委员会。鉴于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在全省民族音乐教学、研究与实践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深厚积淀,省民协特邀请音乐学院作为该委员会的挂牌合作单位。揭牌仪式上,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杨海涛向音乐学院授牌。

百名艺人献唱,古歌新声齐绽放

当晚的民歌展演汇聚了来自玉溪、红河、大理、丽江、怒江、德宏、西双版纳等全省各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及民间艺术团体的近百名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带来彝族、壮族、拉祜族、哈尼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怒族、德昂族等多个少数民族的经典民歌作品。

在节目题材上,涵盖了山歌、情歌、酒歌、叙事歌、祭祀古歌、锅庄舞歌等丰富类型,既有乡土气息浓郁的改编作品,也有承载民族记忆的濒危古歌。在表演形式上,更是多姿多彩:有独唱的深情婉转,有对唱的你来我往,有齐唱的整齐洪亮,有多声部重唱的层层叠叠——多声部演唱尤为突出,许多来自民间的艺人已经在传统曲调中融入了现代多声思维,使古老歌谣焕发出新的和声魅力。

具体展演曲目中,既有传统的古歌与叙事歌,如《山谷里的儿女》《离别调》《走山调》《祭》《阿怒放歌》《巴噜突》《蒙化调》《阿勒古歌》等;也有紧贴时代脉搏、感恩党的领导与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编民歌,例如《名邦情韵颂党恩》《欢聚在传统节日里》等。这些作品不仅保留了浓郁的民族韵味,更在编曲、演唱形式和舞台呈现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充分体现了民间艺人在传承中求变、在创新中守根的自觉意识。

作为挂牌合作单位,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将依托民族民间歌舞乐委员会,持续深化与省民协、各州县文化部门及民间艺术团体的协同合作,重点开展民间艺术资源的记录整理、艺人交流、学术研讨和公益性展演,推动云南民歌从“深山”走向“舞台”,从“遗产”转化为“资源”,真正实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文、图:杨淑仪、李思成、周诗惠、方艺臻

一审一校:王凤莉

二审二校:曹智武

三审三校: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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